各区人事局、各留学生创业园:
根据《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规〔2007〕1号)的规定,拟对获2007年度留学人员前期费用补贴资助的留学生企业下发第二笔资助款。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区人事局、各留学生创业园对2007年度获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请各区人事局于7月20日前将考察表、项目执行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表及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报送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获深圳市2007年度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企业考察表;
2、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3、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项目执行情况表。
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人:罗洁 联系电话:8323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