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引进
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08〕142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我局开始受理2009年度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为了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境)外人才与智力资源,促进国际人才交流,国家设立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资金,对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提供经费资助。引进国外人才项目分为以下三大类:
1、普通专家项目:指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民营企业聘请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技术或管理专家,解决生产、科研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国内尚未解决的技术和管理问题,这类项目均可通过我局向国家外国专家局申请国家引进国外人才专项经费资助。
2、软件及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指我市软件及集成电路行业企、事业单位通过引进国(境)外专家和派出培训等有效手段,利用和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信息化建设急需的高水平的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参与国际竞争能力,凡有此类项目均可申报“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项基金”支持。
3、独联体及东欧引智专项项目:为了充分利用独联体与东欧国家的智力优势及资源,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独联体和东欧国家引智专项基金”。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1)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计划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2)鼓励与独联体和东欧国家具有合作基础及地缘优势地区申报“专项”;(3)鼓励取得一定成效的延续性项目,特别是引进专家和派出培训相结合的引智项目。
二、申报重点
1、农业领域,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集中引进专家、成果示范推广等引智资源,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培养新型农民以及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相结合的项目。
2、加大对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生态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国民经济走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3、加强以突破高新技术、关键技术瓶颈、重点基础研究为目标的聘请专家工作,加大对项目的资助力度。
4、支持国有大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等领域的项目。
5、重点支持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围绕传统产业信息化、软件出口管理、信息安全、通信技术及电子商务软件技术研发等,培养高层次、国际化和复合型软件人才,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
6、重点支持东欧和独联体国家专项项目。支持引进信息、能源、生物医药、生态环境和农业领域中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生产技术及超硬合金、合成和复合材料、陶瓷材料等的加工工艺技术。
三、申报要求
1、普通专家项目申报材料:
(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申报软盘(电子版本)各一式两份;
(2)项目简介;
(3)申报项目公函。
2、重点项目申报材料:
(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申报软盘(电子版本)各一式两份;
(2)在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立项批文的复印件;
(3)申请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立项报告中的主要内容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其中包括:
①简要表述项目的国内情况、国外情况、技术、产品主要用途、我国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
②介绍项目中、外合作单位的性质、实力、技术水平、在行业中的地位等;
③申请单位的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④需要引智工作解决的问题;
⑤对项目的评价和市场预测;
⑥国内专家评审意见。
(4)重点项目简介(附件3);
(5)经费预算表(附件4);
(6)申报重点项目公函。
3、专家组织项目以网上洽谈系统批复的为准,时间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在填写项目申报表时可以不填写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4、以上材料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市外国专家局。
四、填表说明
1、各项目申请单位要认真、详细填写《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中所有内容。
(1) 封面“引智归口部门”填写:深圳市外国专家局;
(2)第三页:“国内专家组对本项目的评审意见”一栏中,至少要有三位同行业非本单位专家的签名;“本单位意见”栏由项目申请单位填写并盖章,主管部门在同一栏侧边加盖公章;涉及到经费的栏目不用填写。
(3)第四页:如在年度内专家多次往返,请在“起止时间”栏内标明每次的起止日期,专家简历、成就及专长栏应详细填写。
(4)项目申报补充说明:附在申请表后,用A4纸打印。说明与外国专家的联系情况,确定专家能否来哈及具体日期。
2、项目申报必须用Word制作,申请表应在A4纸上双面打印。
3、如申报国家重点项目,请参阅《关于重点项目的说明》。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申请下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专项经费时,须提供申请下拨经费报告,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5,包括书面表格和软盘),经费支出明细表,相关发票收据,专家来华机票复印件及专家现场工作照片。重点项目经费核销除了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必须按国家外专局有关规定办理。
2、请将每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包括书面表格和软盘)于当年11月底以前报送我局,逾期未交的,我局将不受理下年度项目申报。
附件:
1、2009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2、关于重点项目的说明
3、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简介
4、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
5、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
联 系 人: 陆 洲
联系电话: 83360336 传 真:83367222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